裕元圆梦大学(演示)

2017年下半年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.07.27 11:54

(正考、补考的报考及考试时间一致,请知悉!)


2017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鉴定安排表

全国统考职业
  (工种)

级 别

考试日期

考试时间

答题方式

报名时间

心理咨询师

3-2级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11月18日
  
 

08:30-10:00 理论知识考试

题卡作答

自今日始至8月11日提交报考资料至班主任处

10:30-12:30 技能操作考核

纸笔作答

综合评审(2级)时间待定

论文撰写+论文答辩

心理咨询师报考条件 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如下条件中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)

三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。(大学本科心理学专业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)
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大专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
3、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
 

二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。
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
3、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
4、凡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满3年者。 

注:条件中提到“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”的证明由本网院提供,各位学员务必认真完成网上视频内容。


一、正考需要提交资料 :(即新生或之前考试一门成绩都没有通过的考生)

1)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(统考类)一份(打印后用签字笔签名){附件1}

2)学历证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(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需提交证书原件,无学位证书者提供学历证复印件即可);

3)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2面复印在同一张同一面A4纸上);

4)报考条件中提到“取得xxx职业资格证书后”,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;

5)工作年限证明 原件1份 {附件2}(报考条件中有提到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工作年限证明)

6)电子版照片:白底2寸彩照,30KB内, jpg格式(姓名+身份证后四位命名发到邮箱: 班主任QQ邮箱。{附件3}备注:没加身份证后四位导致同名同姓照片弄错的后果自负)。


二、补考需要提交的资料:(至少有一门成绩通过否则新生报考一样提交资料及报考鉴定费用)

1)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(统考类)一份(打印后用签字笔签名){附件1}

2)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2面复印在同一张同一面A4纸上);

3)成绩单一张(请上鉴定中心网址http://www.conet.org.cn/skill/index.html查询成绩后截图——保存——打印)


三、鉴定费(正考、补考)严格按照省鉴定中心公布的费用收取(元)

工种(级别)

正考

补考

鉴定费

补考理论

补考技能

补考综合评审

心理咨询师(二级)

600

70

270

260

心理咨询师(三级)

380

60

320

-

注:超过一年服务期的考生还要报考的请提交重考组织管理费三级100元,二级240元。

 

四.报考鉴定费及补考费缴费方式:请登录个人学习中心操作,步骤如下:

1) 输入http://pcenter.peixun.oucnet.cn/(国家开放大学在线教育)    

2) 点击“学员登录”(左上角)    

3) 输入个人的学习账户及密码    

4) 在个人学习中心,找到“鉴定考试缴费”    

5) 点击勾选自己所需要支付的鉴定考试费用(正考/重考/补考理论、技能、综合评审)    

6) 点击“立即缴费”进入支付页面,选择具体的支付方式,按照步骤提示完成支付 。

图示如下:

QQ截图20170713173117.jpg

五、报考资料提交地址: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西路41号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校区6号楼7楼

联系人:邓老师,电话:18902203787

报考资料接受方式:到现场递交或邮寄。邮寄过程中造成的资料丢失,本院概不负责。感谢合作!

 

重要:如下《考生须知》请每一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,便于您了解整个考试过程的时间节点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考生须知

一、准考证打印须知:现场资格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,于考试前十天,凭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报考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,自行打印准考证。(届时班主任会通知详细打印操作流程)

二、考试成绩公布及复核:笔试后2个月左右公布成绩(届时班主任将发详细成绩查询通知)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,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,跟班主任提出并填写《成绩复核申请表》,逾期不予受理。成绩复核范围仅限于核查客观题(答题卡作答)成绩为0。针对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科目主观题的评分宽严程度,以及综合评审科目(含论文撰写和答辩)的评分宽严程度所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,均不纳入成绩复核范围,鉴定中心不予受理。因考生失误造成成绩不合格或0分的(未填写(涂)/不准确填写(涂)准考证、姓名任一项,未将答案作答在指定答题区域的,该题不得分)鉴定部门不予重新阅卷评分或调整分数。

三、单科成绩不合格的新报考考生,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。在成绩保留期内,可补考一次,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。发现重复补考的,成绩无效。

四、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,一律视为缺考,即放弃当次考试。考生所交报考资料及费用鉴定中心均不退还,如需参考仍需缴费费用及资料。

五、证书领取:成绩公布后半年左右颁发职业资格证书(证书一下来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)。

六、技能晋升补贴:发证之后一年内登录补贴系统申请(届时补贴流程操作与证书一同发放)。

 

诚信承诺

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了该考试的有关报考规定,并郑重承诺: 

一、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(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工作年限证明等)真实、准确,绝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,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,本人自愿接受鉴定中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 

二、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、监督和管理,并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纪律。

 

附件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(统考类) (1).doc

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.doc(非常重要!请勿擅自修改此模板,按要求填写后A4横向打印盖章即可)

附件3电子照片要求.doc